春节临近,年味渐浓。奔波一年的我们也开始进入置办年货、迎接新年的重要时刻。但由于过去的习惯,人们更倾向于用传统的方式来表达对新年的期待,特别是烟花爆竹更是必不可少的年货之一。此前,山东省16市均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倡导公民积极响应,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然有人存在侥幸心理,不断触碰法律底线。1月21日,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期间,查处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开出了全东营市首张“禁燃罚单”。
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该市民罚款壹百元的行政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安全提示 禁放烟花爆竹
各分公司、驻地员工
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为您和他人的健康
和人身财产安全
共同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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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集团成立于2004年11月11日,总部位于山东省的政治、文化、教育中心--山东省济南市,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工程造价,工程、货物或服务招标代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涉税业务,会计代理,土地登记代理、市政工程、旅行社、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等的大型综合性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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