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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东营市2015年度未利用地开发工程(利津县汀罗镇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玻璃钢管、PVC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分类:[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2017-11-06 ]

东营市2015年度未利用地开发工程(利津县汀罗镇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玻璃钢管、PVC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黄河三角洲未利用地开发有限公司、东营金川水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黄河三角洲水土资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95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项目名称:东营市2015年度未利用地开发工程(利津县汀罗镇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玻璃钢管、PVC管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地点:利津县汀罗镇

采购内容:

包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A

(玻璃钢管)

DN600玻璃钢管

FRPM-Ⅱ-600-0.6-5000 GB/T21238-2007

m

2225

245万元

DN700玻璃钢管

FRPM-Ⅱ-700-0.6-5000 GB/T21238-2007

m

3080

DN800玻璃钢管

FRPM-Ⅱ-800-0.6-5000 GB/T21238-2007

m

1569

B

(PVC管)

内径160mm、管壁厚4.7mm、公称压力0.6MPa

m

27320

92.8万元

注: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所投产品的质保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参与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产品的质保承诺函、经国家认证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黄河三角洲未利用地开发有限公司、东营金川水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营黄河三角洲水土资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186786382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55118  15263866598

监督单位:东营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集团简介

金正集团成立于2004年11月11日,总部位于山东省的政治、文化、教育中心--山东省济南市,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工程造价,工程、货物或服务招标代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涉税业务,会计代理,土地登记代理、市政工程、旅行社、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等的大型综合性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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